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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证及签注可于15个工作日办妥,再次申请则为10个工作天。己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赴港澳访问签注,须按干部管理许可权提交单位意见后向公安部门申请。其他人员,可直接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无需提交派出所或单位之意见。   手机、手提电脑、个人电脑,印表机、数码摄像机、数码相机、电视机。音响、影印机、手表等均应缴讨税款,海关视不同情况处理。出入境携带现金亦有规定。   

       申请个人赴港澳游者,须严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港澳两地的有关法律。对在港澳期间违反当地法例,包括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以及行骗等等者,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可按有关规定,1至5年内不再批准其出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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