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首页 >>旅游常识 >>出境须知
  相关文章
  • 出境游提示-旅游购物小技巧
  • 旅游登山的诀窍
  • 申请ADS-申根签证须知
  • 申请ADS-申根签证须知
  • 旅游签证申请的一般步骤
  • 签证的基本知识
  • 护照旅行*的相片标准
  • 护照以外的其他旅行*
  • 如何办理护照变更手续
  • 护照的遗失的补办
  • 护照办理相关知识  
      
      颁发护照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拒绝发给护照,并对已经发出的护照,有权宣布吊销。
      
      (四)护照、*有效期和有效地区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的有效期,根据持照人不同情况和需要加以确定,但最长不超过五年。期满前可延期,但每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护照原有有效期。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有效期为十年,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种护照的有效地区均为世界各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有两种,其有效期分别为两年(入、出中国国境多次有效)和一(入、出中国国境一次有效)。如有效期满,不得延期。有效地区均为世界各国。
      
      二、申办程序
      
      (一)在国外如何申领中国护照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者可申领中国护照。申请护照应提供具有中国国籍的证明、驻在国合法*明或有效居留等有关材料,填写申请护照事项表,交三张两寸免冠正面近照。上述材料应递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机构

    页码:[1] [2] [3] [4] [5] 第3页、共5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