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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自护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之内丢失护照的,在出境事由和前往国家、地区均不改变的情况下,可凭"挂失声明"直接申请补发护照。如出境事由和前往国家、地区有变化,需凭国外邀请信及"挂失声明"重新申请办理。
      二、 领取护照后尚未出境,自护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以后丢失护照的,需按重新申请护照办理。
      三、 出境后又返回国内丢失护照的,可持本人在国外的*明(主要指要国外的*、居留证、注册的学生证、就职证明)申请补发护照。
      四、 在外埠丢失护照的,可持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遗失证明,先在《首都公安报》办理护照挂失声明手续后,再申请补发护照。
      五、 在国外丢失护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入出境*回国的,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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