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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民因私事出国(境):是指定居,探亲,访友,继承遗产,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

      二、公民因私事出国(境),可向本人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领取公民因私事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三、例如:郑州市公民因私事出国(境)须向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申请表”1 张和1 张照片(规格为小2 寸),去港澳的2 张。
      (二)、提交居民*,户口薄复印件(户口薄复印地址页和本人资料页)或其他户籍证明(核验正本,交复印件)。
      (三)、提交与出国(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四、申请出国应提交的相应证明是指:
      (一)、出国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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