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首页 >>旅游常识 >>出游常识
  相关文章
  • 香港酒店住宿详尽指南
  • 香港酒店住宿详尽指南
  • 广州:地铁沿线的时尚小店
  • 西藏吃住游旅行费用大全
  • 乘坐飞机十大安全守则
  • 广州:玩转广州最HIT的9法
  • 北京五个最牛的餐馆
  • 深圳:质优价廉的时尚小店
  • 周末7大消夏宝地
  • 西北“沙漠游”之五项注意
  • 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  
    sp;  第四类物品:
        价值人民币500元以上,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
        注:1、本表所称进境物品价值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准,出境物品价值以国内法定商业发票所列价格为准;
        2、准许各类旅客携运本表所列物品进出境的具体征、免税限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3、超出本表所列最高限值的物品不视为旅客行李物品,但另有规定者除外。

    页码:[1] [2] 第2页、共2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