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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民族美食礼仪及禁忌[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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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饮酒的礼仪和习俗极为丰富。每酿新酒,必先以“酒新”敬神,然后依循“长幼有序”的古训首先向家中的长才敬酒,其后家人才能畅饮。在节日婚庆或众多人聚会场合,饮酒一般是先向德高望重的长者敬献,然后按顺时外方向依次敬酒。敬酒者一般应用双手捧酒杯举过头顶,敬献给受酒者,特别对长者更是如此。而受酒者先双手接过酒杯,然后用左手托住,再用右手的无名指轻轻地蘸上杯中的酒,向空中弹一下,如此反复三次,有的人口中还要轻声念出“扎西德勒平松措……”等吉样的祝词,然后再饮。弹酒三次是对天、地、神的敬奉和对佛法僧三宝的祈祝。 饮酒时不能一饮而尽,而要遵循“松珍夏达”(gsum--sgron--zhobs--dag)的“三口一杯”制。在弹酒敬神后,受酒者应先饮一口,敬酒者续满酒杯,受酒者第三次饮一口斟满后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滴酒不剩者,才是最有诚意的。聚会饮酒时酒器是大家共用的,能在一起饮酒者,其关第可视为一家人,亲同手足,因此饮酒时不能分用酒具,否则被视为外或瞧不起。在过去,屠夫、铁匠、*师等所谓从事“下层职业”者一般不与大家共用酒杯,他们总是自带碗杯,各自单独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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