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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9-18 12:15:03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16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江西省百家旅游企业的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以及有关检查《江西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报告。 从7月上旬开始,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兵分多路,对《江西省旅游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和调研,并形成了一份极具说服力的报告。 该报告称,2009年,江西省旅游总收入仅675.61亿元,在全国排第21位,在中部6省与周边省份的排名均处于末位。离建设旅游产业大省目标差距较大,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问题之一便是大旅游的意识不强,在旅游投入上力度不大,一些部门在水电、天然气和旅游项目用地等方面优惠政策不落实等。 同时,体制机制不顺,统筹协调力度不大,如武功山长期“一山多治”。 最大的一个问题,便是旅游企业小、散、弱,市场化程度不高,旅游购物和娱乐两个环节薄弱,难以吸引游客进行二次消费。 此外,旅游配套设施不够。对此,省人大常委会建议省政府,加大对各级政府旅游产业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把对县一级的考核扩大到对设区市、县两级考核,改善旅游交通。此外,创建全省旅游上平研发设计中心,让具有江西特色的纪念品成为游客来赣的“必购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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